【導語】
上海體育學院2018年申請審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見》(教研[2013]1號)中關于深化和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擴大博士生導師的招生自主權,提高博士生招生、培養(yǎng)質量,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招生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7)2號的文件精神,特修訂上海體育學院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招生辦法。
一、選拔原則
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考生的創(chuàng)新能力、科研潛力和已獲得的學術成果為依據(jù),選拔具有創(chuàng)新能力和學術專長的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
二、名額與學制
名額:原則上為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額的20%~30%。(其中定向博士研究生不超過“申請—考核”名額的30%)。
學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三年;定向博士研究生四年。
三、申請條件
1.基本條件
?、俦仨毞衔倚.斈瓴┦垦芯可猩喺乱?guī)定的報考條件。
?、陧氄\實守信,學風端正。無考試作弊、無剽竊他人學術成果及其他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③學業(yè)基礎扎實,對科學研究具有濃厚興趣,具有良好的科研培養(yǎng)潛質,較強的創(chuàng)新意識、創(chuàng)新能力和較穩(wěn)定的科研方向。
?、苌暾堈邞隗w育領域從事教學、訓練、科研、體育產業(yè)等工作。
2. 外語水平要求(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①申請者應達到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425分,或雅思≥6.0分,托福≥85分,或PETS-5(WEK)≥55分,(其他語種考試達到英語相同水平);適用于:運動人體科學、運動康復學、體育工程學、體育人文社會學、體育管理學科專業(yè)。
?、谏暾堈邞_到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425分,或雅思≥5.5分,托?!?5分,或PETS-5(WEK)≥55分(其他語種考試達到英語相同水平);適用于:體育教育訓練學、民族傳統(tǒng)體育學學科專業(yè)。
?、塾芯惩鈱W習一年及以上經歷。
3.論文要求(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僖缘谝蛔髡呱矸莨_發(fā)表與申請的專業(yè)相關的CSSCI、CSCD收錄期刊發(fā)表學術論文2篇;或與申報專業(yè)相關的學科排名第一的學術期刊發(fā)表學術論文1篇;或SCI、SSCI、EI收錄期刊發(fā)表學術論文1篇。
②具有運動健將(或國家同等級別)等級的申請者,要求以第一作者身份公開發(fā)表與申請專業(yè)相關的CSSCI、CSCD收錄期刊發(fā)表學術論文1篇。
4. “申請—考核”制導師要求(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正在主持科研項目及省部級重點項目的本校博士生導師(不含首次招生博導)。
四、“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培養(yǎng)過程要求
“申請—考核”制錄取的研究生,須在完成本學科培養(yǎng)方案規(guī)定要求基礎上,增加發(fā)表CSSCI或CSCD或SCI、SSCI、EI收錄期刊發(fā)表論文1篇。
五、個人申請
1.在規(guī)定的時間,在研究生招生網上進行報名(網址:http://yjszs.sus.edu.cn/)報名時須在“考試方式”中選擇“申請審核制”,并按要求繳納報名考試費。
2.完成網上報名提交并打印《上海體育學院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用A4 紙打印),簽署姓名。
3.碩士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碩士生提供研究生在籍證明)和本科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4.碩士和本科期間成績單(須加蓋出具部門:本科-教務處、碩士-研究生處、檔案-檔案館公章)。碩士學位論文評議書復印件。
5.公開發(fā)表的學術性論文、運動成績證明材料。
6.所選導師出具的書面同意函。
7.兩位本學科或相近學科的正高及以上職稱專家的推薦書。
8.外語水平成績證明復印件1份。
9.碩士學位論文全文(應屆碩士畢業(yè)生提供詳細摘要和目錄)。
10.考生自我評價和攻博期間的科學研究計劃書。
申請人必須保證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不得偽造有關證明。一經發(fā)現(xiàn)作偽并核實,將取消其申請、錄取資格或取消學籍,且5年內不接受其報考。對于在職人員,我校將違紀行為通知其所在單位。
六、審核程序
1.材料審核:研究生處組織相關專家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審查,材料符合者進行公示(公示5個工作日)。
2.初試由二級學院組織專業(yè)導師組3~5人,對公示合格者進行專業(yè)面試,面試合格者報研究生處。
3.復試由研究生處組織,包括筆試、面試。
筆試考核專業(yè)課程,面試考核專業(yè)能力和專業(yè)外語口語聽力水平。
研究生處聘請5名或以上博士生導師組成綜合考核工作小組,對申請人進行面試。面試成績?yōu)楦鲗<以u分的平均值??己诉^程均須有備查的記錄材料。
4.綜合考核成績:按筆試成績(占30%)和面試成績(占70%)進行折合。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5.綜合考核結果報校研究生招生錄取領導小組審核。審核通過者, 進行擬錄取人員公示(公示5個工作日)。
七、注意事項
1申請人入學時須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對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取消錄取資格。
2.應屆碩士畢業(yè)生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歷和學位證書。
3.報考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除本校教師以外),入學前將全部人事檔案、人事關系和組織關系等轉入我校。
八、本試行辦法由研究生處負責解釋。
九、本試行辦法經院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原《上海體育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審核”制試行辦法》(上體院院字[2015]112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