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反簽證)
辦理留學赴日簽證,首先在學校同意接收你之后,需要準備一整套完整的材料,遞交到日本的入管局,申請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俗稱反簽證。
反簽證通常由所報讀的學校代為申請。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自簽發(fā)之日起有效期為3個月。簽證申請人須在該證明書有效期內在所屬日本駐華使領館申辦簽證,并入境日本,逾期自動作廢。申請需要通過使館所指定的代辦機構辦理。
二、申請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所需時間
一般來說,申請在留資格需要提前6-8個月開始準備材料。
學校會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材料提交到入管局。4月生材料的提交時間一般是11月下旬-12月中旬,在留結果發(fā)布的時間一般在2月下旬。10月生材料的提交時間一般是5月下旬-6月中旬,在留結果發(fā)布的時間一般在8月下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