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根據(jù)各自民俗的不同葬禮也存在著差異,如今社會對古老習(xí)俗的傳承已經(jīng)越來越弱。這里給大家分享一些關(guān)于,供大家參考。
習(xí)俗
圓墳、燒七、燒百天、燒周年、燒三周年解析
1:自古中國喪葬習(xí)俗有:出殯日起三天原墳的習(xí)俗,即:在墓地下葬的需到墓地,上梁、擺供品、上香、踩院子、燒紙等程式。(骨灰盒在殯儀館存放的,只擺供品、上香、燒紙)。
2:人死之日起,每七天燒一次紙,燒七次,過七殿,共七七,四十九天,此為燒七(也叫:做七或犯七)。今天的人們往往將做七改變?yōu)樗拇?即:一七(被三天原墳所代替)、三七、五七、七七、(現(xiàn)在只燒單數(shù),燒大七)。按喪事習(xí)俗,燒一七、七七、以死者兒子為主,稱做:有頭,有尾;三七、以死者兒媳為主;五七、以死者女兒為主。(燒五盆紙花)。按喪事習(xí)俗,燒七(做七)。
還有特別需要一說的是犯七。何謂犯七?就是從亡故之日以農(nóng)歷推算,若逢七之日與初七、十七、二十七這些日子重合,就叫犯七,比如三七與這些日子相合,就是犯了三七。有道是:“亡人不犯七,活人沒飯吃”,意思是說,犯七有利于活人,但亡人卻會因此而受罪遭難,所以,遇此情況,活人需要為亡人消災(zāi)救難,也就是需要上墳為亡人淋七。以山西為例,其具體的做法是:用麻紙剪紙人,其數(shù)目是比亡人之壽多三個,扎于谷桿上,還要剪一把傘,一架梯子,一座橋。把這些紙人圍成一圈,扎到墳頭,中間放傘、梯和橋,然后用水澆放有核桃和棗的漏瓢以淋紙人,并虔誠地念種.種提醒亡人的話語,如躲雨了,過橋了,打雷了等等。
從死者咽氣之日算起,每7天為一“七”,“七七”之內(nèi),孝子不理發(fā),不修面,稱為“囚七”。每“七”均需上墳為死者燒紙錢,尤以“三七”、“五七”、“七七”最重要。七個“七”中如有一個以上的“七”與農(nóng)歷日期中的“七”相吻合,稱為“犯七”,如果沒有“犯七”,孝子則要在“復(fù)山”前討足一百戶人家施舍的米,用來在“復(fù)山”那天招待前來致祭的親朋。
廣東的喪葬習(xí)俗
送終
病者為長輩,在臨終彌留之際,家中所有兒孫要守候病榻前“送終”。逝后,即在其床前燃香點燭、化紙錢,并于床頭點長明燈(以花生油或煤油作燃料),放一把黑雨傘,給死者兩手各置一飯團(tuán),意謂讓死者安然上路到陰曹地府。
報喪
由兒子向舅父家報喪,報喪孝子要穿孝服、著草鞍,見到受報者要下跪,向?qū)Ψ狡V喪者死期、死因、出殯日期后即離開,一刻不能停留。
入殮
由喪家長子拿新瓦堡率全家親屬到門前附近水溪或水塘取水(謂之向水龍王“買水”),為死者淋浴、梳洗、更換衣服。衫褲件數(shù)為3—5件,多的放棺陪葬。穿的衣服不扣鈕(有鈕也要切掉)。一些山區(qū)習(xí)俗給死者嘴里放煎蛋,縣北境則多以硬錢幣置于口中(意為其子女是孝順的)。
死者人棺后則抬至門外空地停放(城鎮(zhèn)街坊和大洲、白垢部分鄉(xiāng)民習(xí)慣把棺材停放在屋內(nèi)廳堂)。至出殯日,早晚由喪家大小人等裝飯、上香,下跪哭泣供祭。死者生前使用的床板、床凳拋到水塘或水坑浸泡。
出殯
村中不分姓氏,各戶均派人參加送葬。葬前,一般請道士做道事,為死者亡魂超度。一些有錢人家更講究,請道士“念經(jīng)”、“哺齋”1-3天。死者女家親戚前來吊唁,喪家主要成員要穿孝服、持孝棍齊出門外下跪相迎,待親戚向各人背部按一下(示意同情并勸慰節(jié)哀)才起身。出殯時,密鑼開通,道士吹牛角,其聲凄婉。抬棺上山時,喪家男女披麻戴孝持孝棍悲哭相隨送葬,沿途鳴炮、撒紙錢、谷殼,俗稱“路錢”,以作幽冥之資。其余送葬人由主家備發(fā)給一白布條,男扎左臂,女扎額頭,送到中途,就可返回,喪家親屬要直送到墳地,待安葬下土后才能返回。參加承辦喪事的人員回主家吃頓索餐,主家兒子向他們謝孝,表示其感激之情。次日復(fù)墳、修整墳?zāi)购笤偌赖臁?/p>
安靈
主家辦完安葬后,立靈堂于正屋廳堂,早晚上香,從立靈之日起,逢七日燒紙祭奠,“三七”和“五七”請道士做道事,滿七七(四十九天)再請道士做道事,把靈堂的一切搬到門外焚燒,死者生前的用具和衣物,無用的焚燒,有用的則在化靈的“火焰”中拋過,謂之“過火河”。主家大小脫孝服、更新衣,女的換紅頭繩,并備紅棗、餅食、果品,由道士將死者“靈魂”送入宗祠神位,謂之“祖憲”。至此,喪事完結(jié)。
3:燒百天、燒周年、燒三周年的意義:人死到陰曹地府后,共有十位王官(陰府之檢察官)和四位審判官,其職是:將亡者提詢,以生前所作所為,善善、惡惡、加以偵訊,共有十位王官,掌理十殿,首先要過前七殿:第一殿秦廣明王、第二殿楚江明王、第三殿宋帝明王、第四殿伍官明王、第五殿閻羅帝君、第六殿卞城明王、第七殿泰山明王、兒女燒七,希望父母在陰間能安然舒適,過王順利。做七拜明王,查其生前|“善悪”的行跡,四十九天后移送陰曹法院經(jīng)四審,每十日為一旬,調(diào)審一次:一審,(頭旬,第五十九天)崔氏判官;二審,(二旬,第六十九天)李氏判官;三審,(三旬,第七十九天)韓氏判官;四審,(四旬,八十九天)楊氏判官;再過一旬就是九十九天燒百天(叫做短百天,長周年),再拜,第八殿平政明王、燒一周年拜,第九殿都市明王、燒三周年拜,轉(zhuǎn)輪明王后、決定如何投生,轉(zhuǎn)入來世。
喪葬習(xí)俗擇日
下葬擇日要有兩個條件:
一、福位的坐向。
二、死者的出生年月(主要是出生年,月只作為參考,俗稱“仙命”)。
只有知道這兩條才能避免擇出來的日子與福位及仙命相沖撞而出兇禍,并且把坐山和仙命的貴人及福祿調(diào)出來(從選擇出的年,月,日,時的天干地支里表現(xiàn)出來),以使死者享安寧,生者獲富貴。但如果實在不知到死者的出生年,則按“蒙攏大吉”下葬。而福位的坐向是一定要的,否則就不須要擇日了!
然而,埋葬先人是一件非同小可的大事,決不能草率!為了你全家人的平安,建議找一位有點名氣的風(fēng)水師主理。
尼日利亞習(xí)俗文化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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