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騎士精神的宗教溯源
最早的騎士出現(xiàn)的時間有很多說法,這里不作討論。但肯定的是,這些騎士是一些享有較小封邑的領主,通常被稱為Enfeoffed Knights。他們以作戰(zhàn)為職業(yè),用效忠權力者的方式,來獲取或保留他們的土地,以及土地上附屬的大大小小的利益。這里所說的權力者,大多是當?shù)氐膰趸蚴枪?,也有較少的情況下是主教或者修道院的主持,比方說意大利的Cava和Cassino教區(qū)(參考勒哥夫《中世紀的西方文明》),那里的土地八成歸寺院所有。
傳統(tǒng)意義上的騎士制度(Feudal Knighthood),形成的時間可能是在八世紀或更早,作為社會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一直延續(xù)了下去。直至十二世紀,隨著群體作戰(zhàn)觀念的發(fā)展與騎士公會的成立,騎士作為一個獨立的階層分離出來。他們效忠的對象也不僅限于國王,而是整個領主階層。作為軍隊中的精銳,他們常常被分派一些慈善相關的活動,例如保護醫(yī)院或是去東方的朝圣者。領主們也企圖通過宗教規(guī)定的條條框框把騎士階層限制在自己的身邊。
于是慢慢的,騎士的條令里面就滲入了越來越多的宗教成分。在伊比利亞人的國家里頒布了專門的寺院武裝的規(guī)定(類似日本的僧兵,不過出身好多了)。國王手里還是控制著許多傳統(tǒng)意義的領地騎士,直到14世紀,純粹以國家與王朝的名義成立的騎士團終于出現(xiàn)了。
十一世紀,西歐國家的許多小領主,家族代代相傳的忠誠構成了騎士精神的一個方面。但是追溯騎士精神的另一個主要源頭,是羅馬天主教徒的訓令,這些訓令的內容可以在十字軍騎士的有關文獻,以及隨后宗教審判所的相關條令中找到。
在那個時期,巴勒斯坦地區(qū)的教堂多為東正教的教堂,那種古板嚴格的教義中保留了基督徒最基本的虔誠與狂熱。1070年左右,意大利阿瑪爾菲(Amalfitan)地方來的朝圣者在圣墓教堂附近修造了修道院;1099年,醫(yī)院騎士團(Hospitalier)在此基礎上成立。后來隨著耶路撒冷的占領和法蘭克人王國的不斷擴大,騎士團的規(guī)模也在膨脹,最終形成了軍事修會。參加這種修會的,大多是領主或諸侯的子裔。對于他們來說,與其在家守著一小片地坐吃山空,不如去神秘的東方打殺異教徒,或許可以滿載財富和陰德歸來。
上面說了,醫(yī)院騎士團成立于11世紀末,一群騎士來到耶路撒冷的圣墓教堂(耶穌從十字架上取下來后曾安放于此,因此得名),雇傭他們的不是國王,而是教堂的修士。于是一個宗教與貴族結合的團體形成了,但不是實際意義上的騎士行會,雖然他們的行為得到了教宗的承認。從亂七八糟的文獻中可以發(fā)現(xiàn),當時歐洲的君主們,奧地利的、西班牙的、那不勒斯的、法國的,沒有一個對該騎士團有過一分一厘的投資,卻以種種國家的名義授予他們榮譽。根據(jù)一般說法,第一支國家名義下的騎士團,是拜占庭的伊薩克二世在君士坦丁堡建立的,時間是12世紀末。
東方的拉丁國家隨著耶路撒冷1187年的陷落最終土崩瓦解,但是穆斯林異教徒并沒有毀掉教堂,他們收取了贖金,于是法蘭克人安然離去。有人說這是薩拉丁仁慈,其實并非如此。困在城里的十字軍宣稱,如果不讓他們投降的話,耶路撒冷所有的伊斯蘭人會被殺死,這座圣城將毀于一炬,歐麥爾清真寺會被夷為平地。這種威脅讓薩拉丁屈服了,其實也只有18000人交出了贖金,15000人被賣作奴隸,5000人被發(fā)配到埃及服苦役。
不管怎么樣,脆弱的和平總算再次被確立了(1192年獅心王查理一世就卷土重來)。一個希臘的高級教士(名字不詳)獲準留在圣墓修道院中,為所有虔誠的朝圣者和慕名而來的騎士賜福。這座教堂后來又被稱為復興教堂,羅馬的新舊教徒則把它稱作Basilica,原意是羅馬時代的一種長方形教堂或者集會所。這種儀式世代延續(xù)了下來,直到今天,耶路撒冷和巴勒斯坦的一些地區(qū)還可以見到這種賜福的儀式。
19世紀中葉,羅馬教皇正式指派教會在耶路撒冷的代表,被稱為“拉丁長老”(Latin Patriarch),實際上相當于大主教的級別。于是這座教堂就逐漸形成了自己獨立的教派,而早些年的意大利修士是圣芳濟修會的信徒。
我們知道,在俄國、東歐、希臘、意大利北部,奉行的宗教是東正教。以正統(tǒng)自居的東正教會歷來有一項傳統(tǒng),授予榮譽給那些完成宗教使命的個人。在獨立自治性強的教區(qū),這樣的獎項花樣尤其得多。耶路撒冷教區(qū)以外,還有莫斯科、華沙大公國、西奈山教區(qū)等等,始終保持著這種儀式和傳統(tǒng)。耶路撒冷地區(qū)的教會則宣稱,他們的條例確認的時間比羅馬教廳所頒布的任何一道命令都要早,那些條例中規(guī)定了可以授予騎士的種種專門的命名與稱呼。
與西方君權至高無上的想法所不同,東方國家往往是由國家元首授予武士稱號,再由宗教領袖頒賜榮譽。(我們這里說的東方是指歐洲東部以及巴勒斯坦地區(qū)。Eastern而不是Oriental,后者指的就是亞洲了。)俄國沙皇都要由東正教的大主教舉行正式的加冕禮,當然與英國坎特布里(Canterbury,大家可能聽說過西敏寺,那是舉行皇家儀式的地方,但坎特布里是英國國教大教堂的所在地)的習俗不一樣,英國的主教只是個儀式上的道具而已,完成的只是王室指派的工作。而俄國的大主教曾經有過拒絕為沙皇加冕的例子。享有宗教自治權的教會享有頒布榮譽的權力也是源于教義中的說法:不能向世俗的權力機構低頭。
關于宗教自治權歷來有許多說法。最早要求這種權力的是西奈山上的圣凱瑟琳修道院,除此以外的爭論很多。比方說,米國的東正教會認為他們是自成一家的,但傳統(tǒng)的說法是他們還是應該歸莫斯科的大主教管束,因為米國的東正教堂是東歐的移民興建的。米蘭的主教也只能在基輔大主教的許可下,才能向有功的騎士頒布榮譽。一般來說,一個主教如果要給教會以外的人授予榮譽的話,那么他就必須是教長或者相當于教長的身份。
扯了很遠了,似乎跟騎士沒什么關系。最后再提一點,東正教的教義規(guī)定,劃分教區(qū)要根據(jù)國家的界限和民族的區(qū)域。這造成了現(xiàn)在地區(qū)沖突的不安定因素,俄國、拉脫維亞、烏克蘭等國,由于民族的單一性,全國就是統(tǒng)一的一塊。但東歐就亂糟糟了,民族關系錯綜復雜。每個小教區(qū)都有主教,雖然自己也是羅馬教廳眼中的異端,但教宗對于他們來說也不過是羅馬的大主教而已。
東正教的國家從來有頒布榮譽的傳統(tǒng),舉例子來說,像13世紀開始的俄國或者波蘭、埃塞俄比亞。每個騎士都能從教會的手中獲得或大或小的一份封邑,在一些重大的紀念日,比方說某場大的戰(zhàn)役或是某個有名望的騎士的忌日,教堂都會舉行安魂彌撒。
15世紀末期,有些東正教徒移居到意大利的南部地區(qū),與當?shù)氐奈溲b組織發(fā)生沖突。阿族愛國者組成了騎兵團,帶頭老大叫喬治·卡斯喬塔(George·Castriota),自稱斯坎德貝格(Scanderbeg)。來自什么典故我不知道,詳見蒙田先生東游西逛的紀錄。本人對阿族從來沒好印象,這些武裝的不法之徒自然不能被理解成真正的騎士,他們與穆斯林的爭斗也不能與幾個世紀以前十字軍的業(yè)績相提并論。
其中有一個自稱拜占庭王室繼承人的家伙(1071年的曼茲喀特戰(zhàn)役后拜占庭帝國就剩下了一個君士坦丁堡),表面上表示支持斯坎德貝格的幫會。后來被發(fā)現(xiàn)是受到君士坦丁堡的圣喬治大主教的委派。而這位主教,遵照的則是世代遺傳下的一道敕令,要與異教徒作戰(zhàn)。這道敕令與傳統(tǒng)一起延續(xù)了下去,從法尼斯到帕爾馬,后來又到了那不勒斯、西西里,直到今天,意大利的一些省份,如西西里、阿普利亞、卡拉布里亞和巴斯利加塔等地,阿爾巴尼亞族和希臘人的后裔,上教堂時遵循的禮儀還是東正教式樣的。
在羅馬的天主教徒眼中,騎士制度從來是君主政治的一部分,正統(tǒng)的宗教從未參加過凡俗的爭斗。教會所雇傭的騎士只是自愿的獻身者,作為獨立團體的觀念從來沒有被東方人所接受(特別是在很短命的耶路撒冷王國)。實際上,要否認忽視騎士對宗教所做出的貢獻和功績,那就是在否認歐洲的部分歷史。